湖南省國信財富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擬通過比選的方式選聘2021至2022年度(非自然年,下同)法律顧問,現就該項目公告如下,歡迎各律所前來競選。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湖南省國信財富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2021至2022年法律顧問項目。
(二)期限:本次合作期限為壹年(具體以比選結束之后簽署的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為準)。
二、服務內容
(一)對制定、修改公司章程,主要的規章制度,企業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等)、破產、解散、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重大產權(股權)轉讓,重大資產置換、質押、拍賣,重大項目招投標,企業上市,發行公司債,大額經濟合同或擔保反擔保合同簽訂等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并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對審批、核準或備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參與涉及標的額較大或條款較復雜的重大經濟合同或有關項目的談判;
(四)對合同進行合法性與嚴密性審查,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并負責起草或協助起草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書,辦結時間為24小時;
(五)提供日常法律咨詢服務,為顧問單位在業務、經營決策、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涉及法律的重大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意見、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法律依據,辦結時間為24小時;
(六)在每季度初將收集到的影響公司的新生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給顧問單位;
(七)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制宣傳工作;
(八)每月應到顧問單位辦公不得少于兩天,集中解決當前存在的法律問題;
(九)每一個服務年度的最后一個月向顧問單位提交年度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年度內的個人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獎懲方面的事項,服務內容、顧問單位存在問題及建議、法律顧問管理建議等;
(十)出席我公司項目評審會議,對業務整個流程的重要法律風險進行提示及有效防范;
(十一)辦理我公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具體以雙方簽訂《法律顧問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為準。
三、參選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認同公司企業文化,熟悉公司業務;
(二)所在律所依法設立,具有相關執業資質,連續執業3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三)所在律所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架構、完善的質量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四)所在律所資產規模、專業人員數量、業績等指標在同行業中具有比較優勢;
(五)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從事三年以上法律工作,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
(六)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且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七)無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律師行業規范等不良記錄情況;
(八)未出現因履職不力造成敗訴或裁定不利,或未出現因履職不力列入集團負面清單的情形;
(九)不存在法律法規或相關政府文件規定的回避情形;
(十)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要求;
(十一)主辦律師入選株洲市國資委法律顧問名單庫。
四、評選標準
我公司對參選的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方案、報價、歷史業績等進行整體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評委得分之和平均值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排名最高的律所為初步擬選單位,排名第二的為擬補充單位。
五、評分標準
采用百分制評分,其中:
(一)對我公司業務提出詳細法律顧問方案,質量評價占35分,根據方案進行綜合評分,重點考核律師對業務相關法律觀點;
(二)歷史業績占25分,重點考核報名律所及主辦律師的過往業績與經驗;
(三)律所綜合實力占25分,重點考核3年內顧問服務單位情況,律所帶頭人在律師界影響,質量評價;
(四)報價評分占15分,重點考核在設定的限價內報價的合理性。
六、比選報名
(一)比選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分至5:30分;參選單位須在截止時間前將最終文件提交至比選人,以實際簽收日期為準。逾期將視為棄權。
(二)遞交地點: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419號華晨御園11棟18樓1819(華晨御園寫字樓)。
七、報價文件要求
(一)律師事務所《參選函》(附件1);
(二)法律顧問服務方案,要求根據法律顧問服務內容提供切實可行、適合我公司開展的服務方案;
(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律所公章;
(四)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從業人員概況、從業人員如法網執業時間截圖證明、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及代表性案例;
(五)律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授權代表證明書;
(六)擬派顧問律師簡介、身份證復印件、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律師協會證明、個人征信;
(七)律所近三年類似服務業績展示;
(八)入選株洲市法律顧問名單庫證明資料。
以上文件均須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八、遞交方式
密封方式,一律采用A4紙張,裝訂成冊入袋。
九、評審時間
暫定于2021年1月25日9:00時。參選的單位根據比選人安排,到評選現場進行競選方案講演(并提供書面材料一份),地點為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419號華晨御園11棟18樓1817(華晨御園寫字樓)。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以上日程、地點如有變動,比選人將及時通知參選單位。
十、聯系方式
比選人:湖南省國信財富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419號華晨御園11棟18樓1819(華晨御園寫字樓)
聯系人:劉卉
聯系方式:073122385078
附件:參選函
湖南省國信財富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參 選 函
致:湖南省國信財富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我所確認已完全知悉貴司聘請2021年至2022年法律顧問選聘方案的全部內容,我律師事務所 作為參選方正式授權 (授權代表全名, 執業證號)代表我所進行有關本比選活動的一切事宜,考慮本所的實力及特點,作出如下承諾:
1.在此提交的報名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2.服務報價為:大寫(人民幣) 元(¥: )。
3.服務內容符合貴司的要求。
4.我所已詳細閱讀全部文件及合同書,完全認同并接受其全部內容。
5.我所同意按照貴司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與此比選有關的任何其它數據或信息。
6.我所承諾對報名文件的真實性、可靠性和準確性負責,并承諾不存在侵權的行為,若因提交文件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以及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責任,與貴司無關,我所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7.本報名文件的有效期至比選截止日后 日歷天有效,如中標,有效期將自動延至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終止日為止。
8.我所如果中標,我所承諾中標后派駐的顧問律師未經貴司同意,不作更換。
9.我所如果中標,承諾按照貴司的要求簽訂《法律顧問聘用合同》,按質、按量、按期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參選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